6月11日,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石柱楓木風電擴建增容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批復文件指出,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將石柱楓木風電擴建增容項目總投資從3.2億元調增至3.47億元,其中自籌資本金、銀行貸款各占33.3%、66.7%。
同時,為節約用地和提高風能資源利用率,同意結合風速實際、機位選址等合理優化配置單臺風機容量,建設總規模6萬千瓦不變。項目并網性質和儲能配置規模要求不變。
項目詳情如下: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石柱楓木風電擴建增容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石柱楓木風電擴建增容項目變更建設內容的請示》(石發改文〔2024〕202號)收悉。我委于2023年下達了石柱楓木風電擴建增容項目核準批復(渝發改能源〔2023〕307號),根據你委調整建議,經研究,現就核準內容變更事宜批復如下:
一、為節約用地和提高風能資源利用率,同意結合風速實際、機位選址等合理優化配置單臺風機容量,建設總規模6萬千瓦不變。
二、同意將項目總投資從3.2億元調增至3.47億元,其中自籌資本金、銀行貸款各占33.3%、66.7%。
三、石柱楓木風電擴建增容項目并網性質和儲能配置規模要求不變。
四、原批復明確的其余事宜繼續有效。
請你委督促項目公司按要求完善相關建設手續,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推動項目高質量建成投運。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