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中航惠德風電工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公開選任管理人的公告發布。
公告稱,河北省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4日裁定受理中航惠德風電工程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現決定公開選任該破產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據悉,中航惠德風電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日,注冊地址為保定市魯崗路208號,注冊資本35984萬元整,法定代表人顧紹輝,經營范圍:大型風力發電機組設備及零部件的開發、制造、安裝;銷售本公司生產的產品及提供售后服務;貨物進出口業務;企業自有房屋、大型風力發電機組及風電設備租賃業務。
全文如下:
河北省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中航惠德風電工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公開選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于2024年5月24日裁定受理中航惠德風電工程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本院決定公開選任該破產清算案件的管理人?,F公告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中航惠德風電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日,注冊地址為保定市魯崗路208號,注冊資本35984萬元整,法定代表人顧紹輝,經營范圍:大型風力發電機組設備及零部件的開發、制造、安裝;銷售本公司生產的產品及提供售后服務;貨物進出口業務(經營范圍中凡涉及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應經批準后方可經營);企業自有房屋、大型風力發電機組及風電設備租賃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申報條件
1.申報機構為已編入《河北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中保定轄區范圍內具有二級及以上管理人資質的中介機構可報名參與;
2.申報機構及其成員不得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得或不宜擔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報機構最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及其他不得或不宜擔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報機構在近三年有兩件及以上從事破產案件(審結或審理中)相關經驗。
三、申報方式
申報管理人的中介機構應于申報期屆滿前以書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報書及相應的證件、資料(一式三份)。
申報書包含以下內容:
1.申報機構基本情況,包括申報機構成立的時間、規模、編入法院管理人名冊情況;
2.申報機構近三年在破產案件工作中的經驗、業績;
3.擬推薦從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團隊負責人、工作團隊成員名單及團隊人員學歷、工作經歷、執業年限、主要業績等;
4.申報機構擬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組織結構、職責分工、主要工作內容預案等;
5.管理人報酬的報價方案。
四、選任方式及規則
1、選任方式:我院相關部門對申報機構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機構經通知后直接進入搖號環節,搖號選定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屆時請報名并通過審查的中介機構按時到場參加搖號并進行監督;
2、選任規則:我院將根據申報情況,在符合申報條件的機構中,隨機搖號選取兩家,一家為管理人,另一家為備選管理人,如只有一家申報,在其符合申報條件的情況下,將直接指定為管理人。
五、申報時間
申報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4日17時30分。
六、需要說明的事項
1.如管理人未忠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三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2.本公告未盡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等司法解釋執行。
七、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河北省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地址:保定市向陽北大街3003號
聯系人:任昆德(0312-6779871,17731201935)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