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2023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建設規模15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建設規模250萬千瓦。
要求申報項目與鄉鎮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簽訂項目開發投資協議,并未占用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未在河道湖泊、水庫內建設。同時申報項目應于下達建設規模后6個月內申報核準,2025年12月底前首次并網發電,2026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網,單個申報項目規模原則上不超過15萬千瓦。非申報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的風電項目。
企業承諾配置新型儲能項目投產后應按要求接受調度運行,且年度最大放電功率不得低于裝機容量的90%。
文件還要求企業承諾配置新型儲能項目投產后應按要求接受調度運行,且年度最大放電功率不得低于裝機容量的90%。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