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萊蕪金雷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山東金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萊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的《關于金雷山東萊蕪九龍山50MW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萊發改審批字【2018】9號)和《關于金雷山東萊蕪汶源50MW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萊發改審批字【2018】10號)。批復文件主要內容如下:
一、金雷山東萊蕪九龍山50MW風電項目
1、同意山東金雷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金雷山東萊蕪九龍山50MW風電項目。
2、項目裝機容量為50MW,建設地點為鋼城區顏莊鎮和艾山街道境內。
3、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項目核準機關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4、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向萊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延期,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在核準文件有限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二、金雷山東萊蕪汶源50MW風電項目
1、同意山東金雷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金雷山東萊蕪汶源50MW風電項目。
2、項目裝機容量50MW,建設地點為鋼城區汶源街道和艾山街道境內。
3、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項目核準機關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4、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向萊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延期,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在核準文件有限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上述兩個項目已于2018年上半年獲批納入2018年度風電開發方案,詳見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披露的《關于全資子公司風電項目納入2018年度風電開發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31。
此次核準文件的取得,有助于公司進一步加快兩個風電項目的實施建設,公司將根據核準內容并結合實際情況,統籌規劃,積極推進項目建設實施,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好后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文件
1、《關于金雷山東萊蕪九龍山50MW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萊發改審批字【2018】9號);
2、《關于金雷山東萊蕪汶源50MW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萊發改審批字【2018】10號)。
特此公告。
山東萊蕪金雷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