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況
2012 年 3 月 20 日,江西華伍制動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資設立合資公司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 4900 萬元超募資金與力德風力發電(江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力德公司”)共同出資在江西省豐城市設立江西力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華新能源”),專業從事風電場項目建設及運營。
力華新能源注冊資本為 7000 萬,其中公司以現金出資 4900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70%,力德公司以現金出資 2100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30%。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與力德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公司以自有資金 1820 萬元收購力德公司持有的力華公司 26%的股權。股權轉讓完成后,公司持有力華新能源 96%的股權,力德公司持有力華新能源 4%的股權。
201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與力德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公司以自有資金 280 萬元受讓力德公司持有的力華新能源 4%的股權。股權轉讓完成后,公司持有力華新能源 100%的股權,力德公司不再持有力華新能源的股權。力華新能源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二、項目基本情況及工作進展
力華新能源成立后圍繞風電主營業務全面開展工作。根據力華新能源成立時規劃,預計安裝 33 臺 1.5MW 的風電機組,計劃裝機容量 49.5 MW,運行期年上網電量 9429.9 萬 kW.h,年利用小時數 1905h。
力華新能源成立后,公司積極開展風電場的各類籌建工作。
2012 年 10 月 15 日,力華新能源取得了江西省能源局《關于委托開展豐城羅山風電場測風工作的函》(贛能新能函[2012]200 號),并于同年 12 月份委托江西省電力設計院開始進行測風工作,到 2014 年 4 月份已完成 1 年整時間的測風數據,根據江西省電力設計院專家對該項目測風數據進行資源分析評估,年均風速 5.9m/s,風功率密度 254W/㎡,該項目風能資源可開發利用,具有一定投資價值,屬于國家二類風電場資源。
2014 年 4 月 25 日,力華新能源取得了江西省能源局《關于委托江西省電力設計院開展豐城羅山風電場預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函》(贛能新能函[2014]70 號)。
為了加快該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工作,2014 年在豐城市政府的支持與協調下,先后取得了豐城市國土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林業局、氣象局、地礦局、人武部、環保局及文化局的關于羅山風電場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函,完成了該項目的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
2014 年 5 月,力華新能源將《力華豐城羅山風電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送江西省能源局審查,審查準予向國家申請列入 2015 年核準計劃。并于 2015年 4 月 24 日成功列入國家能源局“十二五”第五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國能新能[2015]134 號)。
2015 年 5 月 13 日,力華新能源收到《江西省能源局關于下達“十二五”第五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通知》(贛能新能[2015]35 號)文件。力華新能源羅山風電場項目正式納入風電項目核準計劃。
2015 年 9 月 23 日力華新能源取得豐城市環境保護局下發的《關于豐城力華羅山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羅山風電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豐環評[2015]72 號),原則同意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三、后續工作安排
公司將根據風電場項目的審批情況,繼續辦理相關手續,力爭早日取得核準文件,實施該項目的后續工作。
特此公告。
江西華伍制動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