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中國氣象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風能資源詳查和評價資料共享使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需要使用風能資源詳查評價成果或詳查原始觀測資料的企業和單位進行規定,并對承擔風能資源詳查工作的各單位提出要求?!锻ㄖ返挠“l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地風電發展指導,為風電開發提供科學依據,并優化我國風電項目布局。
根據《通知》,需要使用風能資源詳查評價成果開展風電規劃和風電項目選址等工作的企業和單位,可按照《氣象資料共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需要使用風能資源詳查原始觀測資料開展風電基地規劃、風電場設計、風電技術研發和設備制造的企業和單位,可向氣象檔案部門申請,經國家氣象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批準后提供。
《通知》指出,承擔風能資源詳查工作的各單位要按照中國氣象局“資料成果檔案移交”規定,將風能資源觀測資料和風能資源評價成果移交各級氣象檔案館保存;詳查成果的提供和使用要嚴格遵守《涉外氣象探測和資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各級氣象部門要制定具體辦法,把風能資源詳查和評價的成果共享工作落到實處,積極支持風電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此次風能資源詳查共享成果主要包括:風能資源觀測資料、相關氣象參證站統計分析產品、高分辨風能資源數值模擬圖譜和風能資源綜合評估成果等。
據悉,2008年至2011年,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和中國氣象局聯合開展了全國風能詳查和評價工作。此次詳查成果精細化程度高、可用性和針對性強,全面真實的反映了我國風能資源的分布狀況。據不完全統計,各級氣象部門積極應用詳查階段成果,已為70余個各級地方政府規劃和近700個風電場提供了專業服務和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