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州計劃利用陸地˙海洋風力在2030年時發電量達到2350 ,如此一來可以滿足全地區用電消耗的58%。
早在1988年,韓國第一所風力發電所落戶濟州舊左邑杏源里,截止到目前,設施可以發電237 ,能滿足8萬戶家庭的電力消費。
12月,濟州風力發電設備增設正在緊張進行,增設的量為30 。此外,還有預計將達到696 發電量的新設備正在進行手續審批的過程中,如果審批順利,屆時濟州的風力發電所將達到27個、新增發電量為963 。
如果要完成2030年發電量的目標,在計劃內的風力發電工程外需要建發電量達到1387 的風力發電站,如此一來相當于要新設至少130個100 級別的海上風力發電機。
而陸地˙海上風力發電機的設置也招致了破壞自然景觀的問題。按照現行的規定,濟州陸地風力發電機的設置要距離奧魯姆(小火山)至少1.2公里、海上風力發電機離陸地至少1公里。
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現行的規定反而給濟州的環境帶來了不良影響。濟州翰京面頭毛里海岸一帶正在施工中的耽羅海上風力發電所(30 )以及計劃建設的翰林邑海上風力發電所(100 )、大靜邑海上風力發電所(100 )一旦完工,濟州西部海岸線的景觀將出現重大的變化。為解決這一問題,可以借鑒丹麥爾格倫登市風力發電區距離哥本哈根海岸約3公里距離的實例。
對濟州自然景觀帶來破壞的同時卻對濟州地區的經濟沒有帶來多大的積極影響。過去的16年間,電力銷售額達到2500億韓元,但根據已有的數據來看,過去十年風力發電收入的78%及1900億韓元均回落民間企業。
濟州雖然符合風力發電的基本標準(年平均7米每秒的風速),但在夏季風力較弱生產的電量也不多。正式因為電量的不穩定需要開發電能儲存技術與設備,但是目前這方面的投入還遠遠不夠。
能源民主主義中心的研究員金東洙(音譯)表示,“雖然已經有風力資源公有化金的財政預算,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共有化。作為濟州風源的主人,為防止風力發電帶來的經濟效應向外部流失,每個濟州居民都應該更積極的關注此事。”(李小雪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