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還是參考示范,何種價格形成機制才能有效啟動市場?
年初以來,中廣核如東、三峽響水等海上風電示范項目陸續獲得核準。其中既有審批權下放前國家能源局核準的,也有審批權下放后江蘇省核準的,但一個共同點是,核準文件中均未明確上網電價。
海上風電近期最熱的話題,莫過于風電“十二五”規劃中500萬千瓦海上風電建設目標“肯定完不成了”。我國海上風電資源可開發量達5.1億千瓦,但目前并網運行總量不到40萬千瓦,與陸上風電每年1500萬的增量相比,“慢得可憐”。未來兩年半海上風電還需投產460多萬千瓦才能實現目標,“即使各環節現在開始快馬加鞭,也絕對不可能了”。
然而,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對于海上風電來說,質量比數量更重要。“眼下,完成目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形成有效的價格機制作為杠桿撬動市場,合理的電價機制是促進海上風電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因。”很多業內人士稱。
特許權招標為何曇花一現
2010年9月,國家能源局組織了我國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江蘇鹽城海域的4個項目,總建設規模為100萬千瓦,當時的中標價為0.62-0.74元/千瓦時。
“電價怎么也要0.8-0.9元才能干吧?”一家開發企業負責人說:“海上風電每千瓦造價成本幾乎是陸上的一倍,電價卻只高幾分錢。不盈利、投資風險大,我們怎么干?”目前,陸上風電的標桿電價為0.51-0.61元/千瓦時,江蘇省為0.61元。
顯然,首輪招標電價難以讓企業動心。沒有心動,自然沒有行動。此外,4個項目后因各種原因調整建設海域,導致實際建設成本又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第一期中標項目遲遲不動,直接導致第二期招標“難產”。三年來價格始終是海上風電的心結,引發的思考是,用特許權招標方式啟動海上風電市場合適嗎?
“特許權招標是探索中國風電電價一個比較成熟的經驗。”一行業資深專家說,2003年以前風電上網電價1元多,市場規模很小。“當時國家研究了一兩年,借鑒了很多國家的做法,最后認為特許權招標可以作為探索我國風電價格的一種方式。”
2003年我國啟動第一期陸上風電特許權招標,江蘇如東和廣東惠來兩個10萬千瓦的項目分別以0.4365元和0.5013元的價格中標。中標價格使得當時對風電的質疑聲和唱衰聲不斷,因為項目肯定不盈利。但此后隨著每年的招標和機制不斷完善,使得最終的風電電價趨于合理。
“特許權招標對于陸上風電的意義在于,它把各地的資源條件、造價水平、建設運維成本等情況都摸清了。在此基礎上測算出相對科學的標桿電價。”該專家說。
然而,同樣的做法在海上風電上卻難以為繼。陸上特許權首輪招標價格雖低,但企業后來克服困難干起來了;而海上風電還面臨技術不成熟、建設難度大及海洋協調復雜等問題,沒有企業干起來。
“這樣看來,海上風電用特許權招標的方式,似乎不是很成熟。”一位權威人士評價說。“促進產業發展需要探索不同的道路。目前國家能源局也沒有明確說啟動二期招標,但也沒有明確說放棄招標。”
示范項目可否作為定價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