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統一和規范風電場場址選擇的內容、深度和技術要求,制定《風電場場址選擇技術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規劃建設的大型風電場項目,其它風電場項目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工作內容和深度
第三條 風能資源
1 建設風電場最基本的條件是要有能量豐富、風向穩定的風能資源,選擇風電場場址時應盡量選擇風能資源豐富的場址。
2 現有測風數據是最有價值的資料,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和部分省區的有關部門繪制了全國或地區的風能資源分布圖,按照風功率密度和有效風速出現小時數進行風能 資源區劃,標明了風能豐富的區域,可用于指導宏觀選址。有些省區已進行過風能資源的測量,可以向有關部門咨詢,盡量收集候選場址已有的測風數據或已建風電 場的運行記錄,對場址風能資源進行評估。
3 某些地區完全沒有或者只有很少現成測風數據;還有些區域地形復雜,即使有現成資料用來推算測站附近的風況,其可靠性也受到限制。在風電場場址選擇時可采用以下定性方法初步判斷風能資源是否豐富。
1) 地形地貌特征判別法
可利用地形地貌特征,對缺少現成測風數據的丘陵和山地進行風能資源粗估。地形圖是表明地形地貌特征的主要工具,應采用1:50000的地形圖,能夠較詳細地反映出地形特征。
a) 從地形圖上可以判別發生較高平均風速的典型特征是:
-經常發生強烈氣壓梯度的區域內的隘口和峽谷;
-從山脈向下延伸的長峽谷;
-高原和臺地;強烈高空風區域內暴露的山脊和山峰;
-強烈高空風,或溫度/壓力梯度區域內暴露的海岸;
-島嶼的迎風和側風角。
b) 從地形圖上可以判別發生較低平均風速的典型特征是:
-垂直于高處盛行風向的峽谷;
-盆地;
-表面粗糙度大的區域,例如森林覆蓋的平地。